答 缴存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可一次性提取职工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所提取的额度合计不超过首付款额度;如全款购房,提取额度合计不超过总房价。
答 缴存人符合《365官方入口-app下载_mobile365-777_365提款一直在处理中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以及其他提取业务规定的,可凭相关资料提取个人账户的住房公积金。
答 是不可以的;缴存职工及其配偶名下都没有自住住房的情况下,方可办理此项业务。
答 可以联系单位公积金专管员登录市住房公积金网上服务大厅录入手机号,也可以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原件到住房公积金中心或到住房公积金业务承办网点录入手机号码;或登录支付宝-市民中心-市住房公积金查询-个人中心进行绑定手机号码。
答 如果您已经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情况下,在您贷款还款期间是要正常缴存的,账户余额如果符合条件是可以办理按月冲还贷使用;如果您没有使用公积金贷款,您的个人账户可以随时终止,账户余额及缴存期间产生的利息可全部支取,但2年之内不可以再次申请个人开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