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完善作业管理机制。各县(市、区)要指导辖区学校制定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组织教研机构加强对学校作业设计与实施的研究,指导学校制定完善作业管理细则。学校要建立作业总量审核监管和质量定期评价制度,强化年级、学科统筹作业量,定期评估效果,并在校内公示。严控书面作业总量。学校要确保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可在校内安排适当巩固练习;小学其他年级每天书面作业完成时间平均不超过60分...
答 坚持“属地管理、学校为主、自愿参加、公益惠民”的原则,采取“家长自愿申请、班级初审、学校核准、统筹安排”的方式开展。学校在充分征求学生、家长意见的基础上,立足需求,科学合理确定课后服务的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服务方式、收费事项、费用开支等,并主动告知学生、家长。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作用,组织家长代表全过程参与,定期收集学生、家长对课后服务的意见建议,推进各方面信息公开,规范和监督课后服务工作...
答 课后服务坚持公益导向,不得营利,坚持成本补偿原则,可由政府和家长共同承担服务成本,可采取财政补贴、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经费。确需收取课后服务费用的,收费标准按有关规定由各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教育部门根据公益性和非营利原则提出意见,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执行。
答 是。课后服务坚持自愿参加的原则,学生是否参加课后服务,由学生和家长自愿选择,严禁以任何形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课后服务。
答 各中小学校在完成正常的教育教学任务以外,以学校在职教职工为主,主动承担课后服务工作。鼓励学校教师发挥爱好特长、跨学科指导学生。支持社会专业人员、学生家长、高校优秀学生、退休教师等为学生提供各种专业化服务;欢迎文体工作者、民间艺人、能工巧匠、非物质文化传承人等志愿服务力量,为学生提供形式多样的公益性服务。校外培训机构一律不得进入校园参与或组织实施课后服务,严禁学校借课后服务名义与校外培训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