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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公开指南

        365官方入口-app下载_mobile365-777_365提款一直在处理中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以下简称《意见》)有关规定,365官方入口-app下载_mobile365-777_365提款一直在处理中公安局(以下简称本单位)掌握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凡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均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为了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单位根据《条例》编制了《365官方入口-app下载_mobile365-777_365提款一直在处理中公安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本《指南》将根据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及时更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在本单位信息网查阅。

        政府信息公开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

         一、主动公开

         1、公开范围

        本单位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365官方入口-app下载_mobile365-777_365提款一直在处理中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本单位网站进行查阅。

        2、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单位主要通过365官方入口-app下载_mobile365-777_365提款一直在处理中公安局门户网站(http://www.handeh.com)、电子显示屏、政务公开栏、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提供政府信息查询,公开政府信息。

        (1)线上公开渠道:登录365官方入口-app下载_mobile365-777_365提款一直在处理中公安局门户网站(http://www.handeh.com)查阅。

        (2)到本机关线下受理点——365官方入口-app下载_mobile365-777_365提款一直在处理中公安局办公室查阅;地址:365官方入口-app下载_mobile365-777_365提款一直在处理中建设路西段2号院,联系电话:0375-3222000(工作日)。

        3、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365官方入口-app下载_mobile365-777_365提款一直在处理中公安局将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受理机构:365官方入口-app下载_mobile365-777_365提款一直在处理中公安局

        咨询电话:0375-3222823

        通信地址:365官方入口-app下载_mobile365-777_365提款一直在处理中公安局

        邮政编码:467000

        受理地址:365官方入口-app下载_mobile365-777_365提款一直在处理中公安局办公室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夏季8:00-12:00,15:00-18:00 冬季8:0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提出申请

        向365官方入口-app下载_mobile365-777_365提款一直在处理中公安局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当填写《申请表》(详见附件)。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在365官方入口-app下载_mobile365-777_365提款一直在处理中公安局网站上下载,《申请表》复制有效。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索引号、信息名称、发布机构、内容概述、信息生成日期、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受理机构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提出申请的具体方式有三种:

        1、当面申请

        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处,当场提出申请。当场申请请采用书面形式,若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委托他人填写《申请表》,但必须在《申请表》中的“申请人签章”一栏中按手印。申请人向受理机构申请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时,应携带本人的身份证或本组织的有关证明,以组织名义提出申请的,还应出具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及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受理机构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2、信函、传真提出申请

        申请人可在填写《申请表》后,通过信函、传真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传真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对于确实需要通过除以上方式获取不同介质信息的,请与受理机构联系,按有关规定办理。

        3、网上平台。通过365官方入口-app下载_mobile365-777_365提款一直在处理中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栏目提出申请,应按照页面提示在线填写《申请表》并提交,申请提交成功后,系统会反馈查询码用来查询办理结果。

        (三)申请处理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表》后,将进行登记,并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或申请内容不明确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或更改、补充;对于要件完备的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下列答复:

        1、属于公开范围的,将向申请人提供信息或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得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不予公开的理由;

        3、不属于本单位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

        4、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领导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5、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将告知申请人。

        申请人申请公开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应携带本人的身份证或本组织的有关证明;以组织名义提出申请的,还应出具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有效证明。

        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应当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的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多项独立申请请求的,受理机构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四)收费标准

         按件计收执行下列收费标准:

         1.同一申请人一个自然月内累计申请10件以下(含10件)的,不收费。

         2.同一申请人一个自然月内累计申请11--30件(含30件)的部分,100元/件。

         3.同一申请人一个自然月内累计申请31件以上的部分:以10件为一档,每增加一档,收费标准提高100元/件。

         按量计收执行下列收费标准:

         1.30页以下(含30页)的,不收费。

         2.31--100页(含100页)的部分:10元/页。

         3.101--200页(含200页)的部分:20元/页

         4.201页以上的部分:40元/页。

        (五)注意事项

         1.填写《申请表》时,应按规定填写真实姓名或名称、有效身份证明、联系方式等信息;所需政府信息内容应当描述明确,包括能够据以指向特定政府信息的文件名称、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特征;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及载体形式;必要时,提交说明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的关联性证明。

         2.承诺所获取的政府信息,只用于自身的特殊需要,不作任何炒作及随意扩大公开范围。

         3.委托代理人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应当提供委托代理证明材料。

         4.政务咨询、信访举报、非政府信息公开方面投诉等事项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业务范围。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单位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单位督察处申诉、投诉或举报或向上级行政机关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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