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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项目预审事项、依据、程序、要件、时限(附申请表)2017年更新

        发布日期:2017-12-06

        20170930115143455.doc建设用地审批预审申请表格


        一、办理要素

        办理要素包括:事项名称和编码、实施机构、申请主体、受理地点、办理依据、办理条件、要件、办理时限、收费标准与依据、申请人权利和义务、咨询服务等。

        (一)事项名称和编码

        事项名称: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二)实施机构:365官方入口-app下载_mobile365-777_365提款一直在处理中国土资源局规划科

        (三)申请主体:365官方入口-app下载_mobile365-777_365提款一直在处理中人民政府或、核准前和备案后的建设项目,建设用地单位提出预审申请。

        (四)受理地点:365官方入口-app下载_mobile365-777_365提款一直在处理中国土资源局行政服务窗口

        (五)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86年6月25日第六届全国人大第十六次会议通过)第52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1998年12月国务院第12次常务会议通过)第22条

        3.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2008年11月12日国土资源部第13次部务会议修正通过)

        (六)办理条件

        预审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1.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

        3.合理和集约节约利用土地;

        4.符合国家供地政策。

        (七)要件

        申请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应当向国土资源局窗口提交下列材料(全部为纸质):

        1.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表;

        2.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报告,内容包括拟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必要性、建设内容、建设规模)、拟选址占地情况(用地位置、总规模和类型)、拟用地面积确定的依据和适用建设用地指标情况、补充耕地初步方案、补充耕地资金承诺、补充耕地占优补优承诺、征地补偿费用和矿山项目土地复垦资金安排情况;

        3.商丘市国土资源局睢阳分局初审意见,内容包括审查项目基本情况、拟选址占地合理性、是否符合产业及土地供应政策、是否符合节约集约用地要求、是否符合适用建设用地指标等内容;对需调整规划并占用耕地(基本农田)的项目,在初审意见中需明确对规划调整方案、补充耕地方案、补划基本农田方案审查意见的具体内容。

        4.项目建设依据:

        1)审批类建设项目提供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备案类建设项目提供备案通知书;

        2)审批类建设项目提供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核准类建设项目提供项目申请报告;备案类建设项目参照核准类建设项目提供较为详细深入的项目说明材料;

        5.单独选址建设项目拟选址位于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确定的地质灾害易发区的,提交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及评估机构资质证书(复印件);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外的,由省厅地质环境处出具证明;

        6.单独选址建设项目所在区域的省级以上国土资源部门出具是否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的审查资料(由省厅矿产资源储量处出具我厅是否同意压矿的批复文件或相关证明);

        (直接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批类建设项目与需核准的建设项目不提交第5、6项材料)

        7.缴纳耕地开垦费的资金承诺书、占优补优的承诺书;

        8.标注项目用地范围的乡级以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图(由所在区域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提供)。

        (八)时限

        办理时限:法定时限20日,承诺时限20日。

        (九)收费标准:本审批事项不收费。

        (十)咨询服务

        365官方入口-app下载_mobile365-777_365提款一直在处理中国土资源局行政审批窗口对申请人咨询、疑问给予解释答复。

        电话咨询号码:03752692106

        二、程序

        (一)申请

        1.提交方式

        窗口提交。地址:365官方入口-app下载_mobile365-777_365提款一直在处理中行政审批大厅国土资源局窗口

        3.获取收件凭证

        经审核,对材料齐全、填写无误、符合预审要求的材料出具材料受理凭证。凭证内容包括:材料名称、接收时间、受理人姓名,联系方式、办理期限。申请人领取方式如下:

        ①申请人在窗口提交申请的,材料受理凭证由申请人即时领取。

        (二)受理

        1.材料补正

        ①属于窗口受理的,受理人当场发现要件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能当场补正的告知申请人当场补正,并予以协助。不能当场补正的,做出补正材料通知单,列明需补正的材料内容、补正期限以及逾期不补正作退件处理的规定。

        2.获取受理(不予受理)凭证

        ①经审核符合受理条件的,办理人员登录行政服务中心内网系统自动生成受理通知书,并随即打印。

        ②经审核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办理人员制作不予受理决定书,决定书内容要包括不予受理的理由等。

        凭证的获取方式同补正材料的方式。

        (三)办理进程查询

        查询电话号码:03752692106

         ()获取审批文书

        1.获取方式:窗口领取。

        2.决定书类型:《预审批文》,有效期2年。

        、审批材料及有效期

        《建设项目预审报告》,有效期3年

        、办理地点、时间、联系方式 

        办理地点:365官方入口-app下载_mobile365-777_365提款一直在处理中新城区行政审批大厅国土资源局窗口

        办理时间:冬季 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      夏季 上午 8:30-11:30;下午15:30-17:30

        联系电话:0375-2692106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表格式

        项目名称


        行业分类


        项目批准类型

        (审批、核准、备案)


        项目批准机关


        项目拟建地点


        项目投资

        (亿元)


        统一项目代码


        涉及省份


        项目建设依据


        用地规模

        (公顷)

        总规模

        农用地


        建设用地

        未利用地

        围填海

        耕地(基本农田)







        申请单位信息

        联系

        单位


        通讯

        地址


        联系人


        手机


        邮政编码


        备注

         

         

                                             

                                               

                                            项目建设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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