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让土地使用权抵押申请审批程序办事指南(2014年更新)
一、项目名称:出让土地使用权抵押
二、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33、34、35、44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8、39、40、41、42、43、48、49条
3、《河南省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管理规定》第41条
4、河南省土地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河南省分行关于印发《河南省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豫土[1994]167号)
5、《关于设立土地有形市场促进土地使用权规范交易的通知》(国土资发【2000】11号)
三、申报条件
申报材料齐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四、申报材料
1、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申请表、进入土地交易市场登记表及委托代理书(交易中心领取)
2、《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应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原件窗口审核后退还)
3、属出让土地的还应提供原出让合同及出让金、契税缴付凭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及开、投资完成情况证明材料(原件)
4、分割转让的提供分割张让宗地图(需要在宗地图绘制出分割转让范围)及平面布置图
5、转让意向书
6、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7、转让后改变原使用用途的,还需提供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意见及规划用地条件;新建项目的,还须提供计划部门立项批准文件及道路红线图
8、共有土地使用者的书面同意证书
9、工商银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
10、经盖章的申请人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11、属擅自转让后补办手续的,应提供处罚决定书和结案报告
五、办理时限:
办理时限:法定20日 承诺:3日(不含公示时间)
五、审批程序
(1)、窗口受理
责任人:武旭升 时间:当日
(2)、现场查看
责任人:武旭升 时间:1日
(4)、进入交易市场
责任人:主任 时间:1日
(3)、签发
责任人:主管局长 时间:1日
(4)、办结送达
责任人:武旭升 时间:当日
七、收费标准、依据
标准:划拨土地使用权抵押,由抵押方按每年不低于抵押额1%的比例缴纳土地收益,不满一年的按月份折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45条、《河南省人民政府批转省财政厅、土地管理局<关于加强我省土地收益征管防止国有土地资产流失的报告>的通知》(豫政【1997】79号)关于加强我省土地收益征管防止国有土地资产流失的报告>
八、办理地点及电话:行政审批科,03752692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