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工作条例》学习宣传系列(七)郏县篇
郏县全方位多渠道
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
4月份以来,郏县县委、县政府高位带动,各基层信访部门一线推动,县乡村三级联动,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县委、县政府、县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分别组织贯彻新《条例》,要求领导干部率先垂范,学透彻、学明白,明确职责。掌握要义,以为民解难、为党分忧的情怀,学习条例,践行条例。要求全县各级组织广泛宣传,扎实贯彻,利用多渠道、多媒体,普及宣传,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为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打下了坚实基础。
▲ 4月15日,郏县县委副书记、县长李红民主持召开县委常委会议,传达贯彻省市信访工作会议精神,集体学习《条例》,就《条例》集中宣传活动进行安排部署。
▲ 4月29日,郏县县委副书记、县长李红民主持召开全县安全生产、社会稳定、疫情防控工作推进会,对《条例》进行解读、领讲并就《条例》集中宣传月活动进行再安排、再部署,结合疫情防控、信访局统筹集中宣传活动,各乡镇、各单位分时段。分区域宣传,融媒体多形式宣传。
▲ 在《郏县通讯》全文转发《信访工作条例》在“郏县之窗”、“郏县信访”栏目转发有关《条例》的贯彻、学习内容。
▲ “线上+线下”多渠道广泛宣传《条例》。
▲ 5月13日,郏县信访局组织开展《条例》宣传活动,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平怀深入宣传现场指导活动开展,现场解答群众提出的相关问题。此次宣传活动共展出各类宣传展板10余块,悬挂横幅20余条,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接受现场咨询100余人次。通过活动的开展,进一步提高了人民群众对《信访工作条例》知晓率,增强了人民群众依法信访意识和行动自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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