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工作条例》学习宣传系列(五)鲁山篇
2022年4月20日,鲁山县召开县委常委会,会上强调《信访工作条例》是第一部信访工作党内法规,要把条例学习列入县委中心组学习内容,坚持高位推动,在全县掀起学习新条例的热潮。4月21日,鲁山县召开县政府常务会,学习了《信访工作条例》,并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信访工作条例》。5月6日,鲁山县召开《信访工作条例》宣传月活动视频推进会,县直单位一把手在主会场参会,各乡镇(街道)党政主要领导、主管副职、信访办主任在分会场视频参会,会议对《信访工作条例》重点内容进行详细解读,对全县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工作进行了具体的安排部署,全面开启《信访工作条例》宣传月活动。
鲁山县信访局定期开展《信访工作条例》集中培训学习,从局机关每一位干部职工自身抓起,保证学懂弄通悟透。
鲁山县信访局派出班子成员在县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就《信访工作条例》重大意义及主要内容对新提拔中青年干部进行培训,增强新时代青年干部做好信访工作的自觉性与责任感。
下沉街道社区,对基层干部进行培训,协调推动《条例》学习宣传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带动全县信访干部吃透《条例》精神实质,把握核心要义,规范工作机制,提升工作能力,切实保障信访群众合法权益,营造依法有序的信访环境。
全县各级各部门召开专题学习会,制作宣传版面,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宣传单页,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在全县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
目前,鲁山县共计向群众发放《信访工作条例》宣传手册5000余册,《信访工作条例》(摘要)、《致全县信访群众的告知书》等宣传单页3万余份,切实将《信访工作条例》宣传至田间地头、群众心头,教育群众依法行使信访权利、依法理性表达诉求,确保《条例》宣传全覆盖、无死角、有实效,全力推动信访矛盾化解,积极推进信访安全服务保障工作,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作出积极贡献。
来源:鲁山县信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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