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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夏出台举报邪教线索奖励办法 最高奖5万
        作者:厉洁 来源:中国反邪教 发布日期:2018-07-05 浏览次数:浏览



          中国反邪教网讯(记者厉洁)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防范办、公安厅、财政厅联合出台《宁夏回族自治区群众举报邪教线索奖励暂行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对群众举报涉邪教违法犯罪线索给予现金奖励,举报人最高可获5万元奖励。4月3日下午,自治区政府防范办举行新闻通气会,介绍《办法》颁布实施的有关情况。

          《办法》根据邪教违法活动的现实危害情况和举报人贡献大小,针对不同的举报行为,分别予以200元至5万元不等的资金奖励。其中:

          1、发现并及时举报带有明显邪教特征的图片、传单、报纸、书籍、期刊、录音带、光盘、旗帜、徽章、服饰、纪念品等物品,奖励50元至200元;发现并及时举报QQ、微信、微博等社交媒体宣传邪教内容的,奖励200元至300元;发现并及时举报张贴、悬挂、喷涂、书写的邪教横幅、条幅、标语等情况,奖励300元至500元;发现并及时举报人为诋毁和破坏公共反邪教宣传设施等的,奖励500元至1000元。

          2、提供线索发现制作、张贴、悬挂、散发或携带“法轮功”等邪教组织宣传品的可疑人员,奖励1000元至5000元。

          3、提供线索发现“法轮功”等邪教人员在公共场所以播放音视频、呼喊口号、授课、演讲、书写、喷涂、张贴及悬挂横幅、条幅、标语,或者以抛洒、发放、展示物品等方式宣扬邪教非法活动的,奖励2000元至5000元。

          4、提供线索发现“法轮功”等邪教组织宣传品制作窝点等,奖励5000元至10000元。

          宁夏新闻联播截图

          5、提供线索发现在互联网(微博、微信)、通信网络(短信、彩信)、电视广播等媒体平台上进行反宣活动的“法轮功”等邪教组织可疑人员,奖励5000元至10000元。

          6、提供线索发现“法轮功”等邪教组织企图聚众围攻和冲击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非法插播广播、电视,组织非法聚会、签名、按手印等可疑情况的,奖励5000元至10000元。

          7、提供重要线索破获有影响的邪教宣传品案件,对举报人最高奖励10000元;提供重要线索破获有影响的邪教宣传品制作窝点案件,对举报人最高奖励20000元;提供重要线索破获有影响的邪教团伙案件,对举报人最高奖励50000元。

          《办法》规定,符合多项奖励情形的以最高标准进行奖励,多人共同举报则平均分配或按贡献大小、时间顺序分配奖金。发现邪教线索举报电话为110。线索被采用后,由公安机关通知线索提供者本人填写奖励审报表,经核实认定后兑现奖励。未经举报人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举报人身份信息,并对泄露举报人身份的行为依法加大追究问责力度。

          《办法》自2018年1月1日开始实施,旨在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反邪教斗争,及时发现、控制和消除“法轮功”等邪教组织制造的各类危害和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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