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但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一致同意。
《民法典》物权编第279条规定: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一致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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