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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745774297/2022-00006
        • 发布日期
        • 2022-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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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继续大力实施消费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8-31 浏览次数:浏览

        平巩固脱贫成果办〔2022〕12号


        各县(市)、石龙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领导小组,各定点帮扶单位:

        为进一步巩固拓展我市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建立健全我市消费帮扶长效机制,促进特色产业提质增效,激发振兴发展内生动力,带动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增收致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继续大力实施消费帮扶,持续促进脱贫地区产品和服务消费,推动形成以市场机制为主导,政府、市场、社会协同推进的消费帮扶可持续发展新模式,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提供重要支撑。

        二、工作目标

        以脱贫地区和监测对象为重点,聚焦脱贫县和农村低收入人群,充分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建立健全体制机制,规范市场主体行为,完善市场准入,促进公平竞争。推广定向采购、以购代捐、以买代帮、助农集市、直播带货等帮扶方式,不断探索消费帮扶新业态新模式。积极完善利益联结机制,促进帮扶对象稳定增收致富,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实现生产端消费端互利共赢。坚决打击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构建政府监管、行业自律、企业自治、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共同治理机制,推动消费帮扶规范、有序、可持续发展。

        三、重点工作

        (一)开展“优先采购”行动

        根据《河南省总工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总工会2022年重点实施的“五大行动”和突出办好的“十件实事”的通知》(豫工文〔20228号)要求,“有条件的基层工会可在2023年元旦前,在为每位会员发放不超过2000元的年度节日慰问品之后,可再按每人不超过800元的标准为会员以实物形式采购发放一批脱贫摘帽地区的农副产品”。

        为推进消费帮扶工作,各县(市)、石龙区统筹对辖区内帮扶农副产品进行汇总,建立产品名录,有条件的可提供消费帮扶“大礼包”名录。本地总工会要做好辖区内各单位工会沟通协调,鼓励工会单位购买本地消费帮扶产品,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到本地商超、市场等开设的消费帮扶农副产品销售专馆(区、柜)采购脱贫地区的农副产品,也可在中国社会扶贫网(网址:https://www.zgshfp.com.cn)、“832”平台(网址:https://www.fupin832.com)、河南农购网(网址:https://www.henannonggou.com)等平台上购买消费帮扶产品。

        (二)开展“全民参与”行动

        引导和鼓励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消费帮扶活动,通过多种多样的方式、渠道购买脱贫地区的农副产品;深入推进“万企兴万村”行动,鼓励民营企业通过“以购代捐”“以买代帮”和就业安置、项目开发、定点采购等方式,优先采购或推销脱贫地区产品和服务,带动社会力量参与消费帮扶,确保脱贫地区群众脱贫不返贫,为脱贫群众增收致富献一份爱心,为全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贡献一份力量,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奠定坚实基础。

        (三)开展“需求定制”行动

        采取“网上访亲+网下走亲”形式,倡导乡镇主导,驻村干部具体落实,梳理乡村自产自制的农畜产品、手工艺品等,动员帮扶责任人根据实际情况开展“需求定制”,针对受欢迎程度高、市场需求大、优势明显的主打特色扶贫产品,形成帮扶需求清单,在蛋禽、食用菌、蔬果等方面完善提升产品质量,融入区域品牌、提升产品附加值,帮助脱贫群众和监测对象变求助为售卖,激发主观能动性、提高创收积极性。同时,积极对接大型超市、企业、学校、医院等规模大的消费载体,建立“订单式采购、订单式种植养殖”,走产、供、销紧密结合的发展路子。

        (四)开展“电商销售”行动

        积极协调阿里巴巴、京东、天猫、拼多多等大型电商平台建立消费帮扶专卖店、产品体验店,通过“扶贫直播、网红带货”等方式,推动农特产品线上触网畅销。充分发挥中国社会帮扶网、河南农购等平台作用,同时,积极组织当地各类电商企业发挥平台优势,依托邮乐网、平报购实惠等设立的“消费帮扶专区”,开通农产品入驻绿色通道,宣传促销、直播带货等方式,扩大农产品网上销售,推广我市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充分发挥电商服务中心、服务站和电商带头人的作用和优势,加强产销信息对接,促进电商企业扩大当地农产品采购,开展线上下单采购,线下统一配送“直购直销”服务。

        (五)开展“产销对接”行动

        开展以鲁山县蓝莓采摘节、叶县梨花庄园采摘节、郏县农民丰收节等为抓手的产销对接活动,各县(市)、石龙区针对各地特色策划产销对接活动、开通消费帮扶“直通车”等产销对接专场活动,线上线下销售农产品,推动各类需求主体与贫困地区特色产品供给精准对接。充分利用消费帮扶专柜、专馆、专区,积极宣传推介公共品牌,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吸引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打造消费帮扶新格局。

        (六)开展“品牌提升”行动

        以建立区域公共品牌为引领,以脱贫地区农副产品为抓手,支持经营主体开展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和国家地理标志的申报、创建工作,各县(市)分别打造一个区域公共品牌。充分利用中国社会帮扶网等平台宣传公共品牌产品、优势特色产品;大力培育地理标志商标龙头企业,鼓励采取“企业+农户(基地)+商标”模式,推动形成一批知名地理标志商标。在统一品牌的基础上,完善仓储物流配送体系,依托龙头企业带动,统一市场信息、统一供销渠道,推动形成信息互通、货源互补、利益共享、多方共赢的消费扶贫大格局。

        (七)开展“旅游消费”行动

        抢抓传统节假日,开展系列研学、科普、旅游体验等宣传活动,有效利用“墨子文化”、“马街书会”等元素吸引外地游客旅游消费。加强与首旅、携程等知名旅游企业合作,提升我市旅游发展水平。积极探索“景区+项目+就业+美丽乡村+帮扶结对”的旅游消费模式。推出“鲁山一日游”、平顶山周末游精品线路等,依托画眉谷、二郎山、灯台架、三苏园等景区核心旅游带,形成多方位旅游体验。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消费帮扶工作,落实主体责任,把消费帮扶工作作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促进群众持续稳定增收的一项重要任务进行部署,建立健全消费帮扶工作机制,完善配套政策,强化工作落实,扎实推进本地区本部门消费帮扶工作。

        (二)强化财经纪律。各地各单位在统筹相关政策资源支持消费帮扶工作的同时,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各项财经纪律,确保消费帮扶产品采购经费使用符合政策规定。

        (三)强化督促落实。各县(市)、石龙区要加强对消费帮扶工作的督促指导,及时跟踪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市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领导小组将消费帮扶工作纳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工作考核内容。各县(市)、石龙区和各定点帮扶单位要认真总结消费帮扶工作,及时上报典型案例进行经验交流推广。

         

         

        20228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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