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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率先在全省启动仅销售预包装食品许可改备案改革
○我市开展服务型行政执法“大学习、大培训、大比武、大展示”活动
我市率先在全省启动
仅销售预包装食品许可改备案改革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精神和审批服务便民化指导意见,着力放大我市特色商事制度改革效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聚焦企业准入难题,精准施策,根据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决定,率先在全省启动食品经营许可(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改备案改革,进一步优化市场准入服务,减轻企业负担。
预包装食品,是指预先定量包装或者制作在包装材料、容器中的食品,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范围不包括特殊食品(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
自2021年7月1日起,我市辖区内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食品经营企业由申请食品经营许可改为备案管理,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小经营店登记也一并纳入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管理。同时,将“食品销售备案(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互联网销售备案(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纳入“多证合一”范围,在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环节(开办、变更等)一并办理备案手续,在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体现,不单独核发备案凭证。市场主体通过变更、注销等方式,取消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范围、注销市场主体资格,或者被相关部门责令变更“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互联网销售(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范围、吊销营业执照的,其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一并失效。
许可改备案改革后,市场主体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只需持有营业执照,无需取得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凭证或者食品小经营店登记证,降低了销售预包装食品准入门槛,真正实现了“一照准营”。
此项改革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继推行药品经营综合许可改革后的又一项改革创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我市开展服务型行政执法
“大学习、大培训、大比武、大展示”活动
为深入推进全市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市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服务型行政执法“大学习、大展示”活动的通知》,在全市掀起服务型行政执法“大学习、大培训、大比武、大展示”活动热潮。
一是组织学习贯穿始终。由市县两级法制机构组织市县行政执法部门全体行政执法人员采取个人自学、集中学习、开展服务型行政执法培训考试等方式,学习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相关内容,特别是全省服务型行政执法典型案例,将典型案例的先进经验、先进做法转化为本地本系统的具体工作举措,切实提升服务型行政执法能力。二是市县联动组织培训。市县两级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分别组织开展服务型行政执法专题培训,由市、县两级政府法制机构相关科(股)室负责人讲授服务型行政执法相关内容,同步录制培训视频。组织人员对培训视频进行评分,评分成绩计入本年度全市依法行政考核成绩。三是比武交流提升能力。开展首届全市服务型行政执法比武活动,以加强司法行政自身建设为导向,由各县(市、区)法制机构选派参赛队伍,通过服务型行政执法培训测试、集中观摩全省服务型行政执法标兵单位、评估服务型行政执法培训授课等方式,提升全市法制机构统筹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的能力和水平。四是总结经验集中展示。以全省服务型行政执法典型案例为标杆,汲取先进经验,有针对性地将服务型行政执法方式和手段融入到行政执法全过程,形成一批代表性强、效果好、执法满意度高,能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案例,通过“法治鹰城”微信公众号、全市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工作简报和新闻媒体进行集中宣传展示,引导行政机关执法有“力度”、更有“温度”,有效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