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字号
- 索引号
- 745774297/2021-00011
- 发布日期
- 2021-05-21
- 主题分类
- 考核评估
- 体裁分类
- 其他
- 服务对象
- 全社会
《实施方案》包括总体要求、工作重点、保障措施等内容,重点做好四方面工作,推动我省在乡村建设上走前列,加速农业农村现代化。
(一)科学编制乡村规划。按照规划先行、有序推进原则,积极实施县域城乡国土空间一体化规划行动,做好村庄建设规划,优化城乡用地布局,塑造乡村特色风貌。
(二)推进县域内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把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放在农村,加快建立全域覆盖、普惠共享、城乡一体的基础设施网络,逐步实现城乡居民生活基本要件大体相当。
(三)推进县域内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强化县城综合服务能力,加强乡镇为农服务中心建设,提升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逐步实现标准统一、制度并轨。
(四)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坚持示范带动与整体推进相结合、重点突破与综合整治相统筹,进一步深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一批生态宜居美丽乡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