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字号
- 索引号
- 745774297/2021-00001
- 发布日期
- 2021-12-08
- 主题分类
- 规划统计
- 体裁分类
- 其他
- 服务对象
- 全社会
根据《河南省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有关规定,现将365官方入口-app下载_mobile365-777_365提款一直在处理中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下达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的通知》(豫财农综〔2021〕32号)安排我市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预算22029万元。
二、分配原则
1、豫财农综〔2021〕32号文件定向安排资金21887万元,其中:鲁山县9092万元,叶县5246万元,宝丰县1604万元,汝州市2600万元,郏县1707万元,舞钢市1638万元。
2、资金分配意见:按照豫财农综〔2021〕32号文件要求,我市共收到非定向安排资金142万元。根据上级的有关要求,市级在分配此次中央资金时,仅需对市级小计部分进行测算,其他2022年将纳入省财政直管的县级资金不用再次进行分配。我市本级只有石龙区有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任务,因此,将市级小计部分142万元分配给石龙区,下达了《365官方入口-app下载_mobile365-777_365提款一直在处理中财政局 365官方入口-app下载_mobile365-777_365提款一直在处理中乡村振兴局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的通知》(平财预〔2021〕803号)。
三、资金结构
以上资金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四、扶贫资金分配情况表
2021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情况表 | ||||
县(市、区) | 小计 | 省级定向分配(万元) | 市级分配(万元) | 备注 |
汝州市 | 2600 | 2600 | ||
宝丰县 | 1604 | 1604 | ||
鲁山县 | 9092 | 9092 | ||
叶县 | 5246 | 5246 | ||
舞钢市 | 1638 | 1638 | ||
郏县 | 1707 | 1707 | ||
石龙区 | 142 | 142 | ||
合计 | 22029 | 21887 | 142 |
五、监督电话
财政部门公告公示监督电话 : 0375-2686000乡村振兴部门公告公示监督电话:0375-3312317
2021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