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字号
- 索引号
- 00545225x/2022-00004
- 发布日期
- 2022-09-29
- 主题分类
- 非公经济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拥军优属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做好新时期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拥军优属工作,推进企业拥军优属工作常态化、制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和省、市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目的意义
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开展拥军优属活动是践行党的创新理论的需要,是增强双拥工作群众和社会基础的需要,是顺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是推进文明城市建设的需要;有利于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健康发展,有利于进一步加强军政军民团结,促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维护社会稳定。
二、主要原则
(一)突出政治、党建引领的原则。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政治上的领导,坚持党建引领一切工作,通过开展拥军优属活动,进一步提高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政治站位、党建水平,浓厚全民国防教育氛围,营造崇军尚武的社会风气。
(二)自愿自主、量力而行的原则。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思想教育和政治引导,坚持自愿参与,量力而行,不搞硬性摊派、强迫命令。
(三)双赢互补、务实高效的原则。坚持精神文化建设为主,精神互助与物质支持相结合的方向,找准军地双方互相支持的结合点,发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特有优势开展各项工作,军地双方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共同发展。
三、主要内容
(一)开展国防教育活动。认真贯彻《国防教育法》,将国防教育列入企业员工教育计划,结合业务培训、文化体育等活动,对员工开展经常性的国防教育和拥军优属宣传,邀请驻军领导到企业讲授国防教育课,增强企业员工爱国拥军意识和国防观念。
(二)开展军民共建活动。积极开展共建活动,以发展生产力、提高战斗力为目标,按照双赢、互补、务实、量力而行的原则开展企业与驻地部队共建活动。依托“拥军优属商圈”“拥军优属店”开展“军人优先、服务优质、消费优惠”活动;积极参加驻军“军营开放日”“军事日”等活动,承担企业承受能力范围内的社会职责和义务。利用“八一”、春节等时机,适时开展联谊联欢,密切军企情谊。
(三)开展走访慰问活动。“八一”或春节期间,组织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慰问驻地部队;组织走访老伤残军人、老复员军人和生活困难的退役军人、军烈属和其他抚恤优待对象,传递关爱温暖。召开企业退役军人座谈会,重温军旅生涯,鼓励保持军队优良传统。
(四)开展优待优抚活动。发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数量大、就业岗位多的优势,创造条件吸纳下岗伤残军人、退役军人、随军家属到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就业并维护他们的基本权益,帮助解决拥军优抚安置工作的热点难点问题。同时,要激励非公有制经济组织青年职工踊跃参军,履行国防义务。
(五)开展排难解忧活动。企业帮助驻地部队解决执勤、训练、生活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坚持对员工和拥军优属优待对象进行涉军维权普法教育,为重点抚恤优待对象提供法律援助,及时调处和化解拥军优属优待对象涉法纠纷。
(六)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着眼有经常性的特色活动、有显着共建成果的目标,围绕促进军地文明建设。市市场监督管理系统非公党委将大力开展评选“拥军优属工作先进单位”“拥军优属工作先进个人”“拥军模范”等活动,发现和培养一批具有广泛影响的先进典型。鼓励广大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积极争创365官方入口-app下载_mobile365-777_365提款一直在处理中“关心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先进单位(个人)”,以先进典型引路,促进企业拥军优属延展深化。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各单位要加强对拥军优属的组织领导,研究解决活动中遇到的问题,做好组织协调、总结推广典型经验、表彰先进等工作。市市场监督管理系统非公党委成立非公经济组织拥军优属工作领导小组,市市场监督管理党组书记、市市场监管系统非公党委书记任组长,市市场监督管理党组成员、市市场监管系统非公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办公室设在“小个专”党建科(联系电话:2588075),负责具体工作。各单位参照建立相应的拥军优属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分工,健全各项制度,定期检查总结,推进拥军优属工作常态化、制度化。
(二)创新形式方法,丰富活动内容。各单位要根据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覆盖范围广、分布领域数量大、从业人员多等特点,紧紧依靠各级党委政府,坚持拥军优属原则,鼓励、支持非公经济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行业拥军、岗位拥军活动,有组织、有计划地引导辖区非公企业、个体工商户积极参加爱国拥军教育和拥军慰问活动,使拥军优属阵容不断扩大,拥军优属内容更为丰富。
(三)强化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和渠道,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调动广大非公经济组织拥军优属的积极性,着重提高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等非公有制经济组织者的拥军意识、国防观念,多层面、多形式加大拥军优属工作力度,营造军民共建、团结互助的良好拥军优属氛围。
2022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