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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545225x/2022-00001
- 发布日期
- 2022-05-26
- 主题分类
- 价格监督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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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抓好“三夏”生产和夏粮收购期间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
365官方入口-app下载_mobile365-777_365提款一直在处理中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切实抓好“三夏”生产和夏粮收购期间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市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三夏”生产在即,夏粮收购即将全面启动,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三夏”生产暨夏粮收购秸秆禁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推进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在“三夏”生产和夏粮收购期间,切实抓好市场监管工作,维护粮食购销和农资市场秩序稳定,确保夏粮丰产丰收、颗粒归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主体责任
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粮食安全的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认识服务保障“三夏”生产和夏粮收购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和敏感性,坚决扛稳扛牢粮食安全政治责任、主体责任、民生责任,自觉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强化举措、压实责任,认真履行市场监管职责,不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维护公平有序的粮食购销和农资市场秩序,保护广大农民切身利益,切实保障粮食生产安全,为经济社会稳定大局筑牢坚实的基础。
二、加强组织领导,注重协同监管
各地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靠前指挥、亲力亲为,分管领导具体抓、抓具体,相关业务科室和执法机构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要结合市局有关工作安排部署,加强问题研究,细化监管措施,配强执法力量,统筹抓好日常监管和专项监督检查执法工作。要注重与当地纪检监察、发改、公安、农业、粮食、供销等部门深化协调联动,因地制宜组织开展联合监督检查,及时共享信息、沟通情况、研判问题,强化行纪衔接和行刑衔接,合力维护良好市场秩序。
三、加大执法力度,突出监管重点
各地要继续深入开展粮食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大农资打假执法力度,切实加强农资产品质量和价格监管工作。一是加强夏粮收购监督检查工作。将粮食购销领域扰乱市场秩序的价格、计量、垄断等违法行为作为检查重点,依法从严查处压级压价、抬级抬价、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以不公平高价销售粮食或者以不公平低价收购粮食等违法违规行为。二是强化农资产品质量监管。加强日常巡查检查,加大对县乡批发市场、城乡结合部、经销门店和电商平台农资产品的监管力度,结合全国12315平台认真梳理化肥、农膜等农资产品违法违规经营线索,开展重点监督检查,依法从严从快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农资产品的违法违规行为。三是做好农资产品价格监测监管工作。密切关注“三夏”期间农资产品和燃油市场价格变动情况,将市场巡查、提醒告诫等传统监管模式与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相结合,加强价格监测和分析预警,妥善解决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指导农资产品经营者、燃油销售公司等主体做好明码标价,严厉打击农资产品、燃油哄抬价格、囤积居奇、串通涨价、价格欺诈等各类价格违法行为。
四、强化宣传引导,维护农民权益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寓服务于执法之中,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广播、宣传单、告示栏等媒介,大力宣传价格、计量、质量等市场监管法律法规政策,公开曝光典型案例,引导经营者加强自我管理和自查自纠,遵循公平、公正、合法和诚实守信的经营原则,自觉维护良好的经营秩序。要进一步畅通12315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受理处理涉农涉粮各类投诉举报,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广泛开展咨询服务下乡活动,组织专家、技术人员、执法人员“进千村、入万户”,在农贸市场、田间地头设立咨询台,向农民群众发放宣传材料,讲解农资产品真假和质量优劣辨别方法,帮助广大农村消费者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增强识假辨假和消费维权能力。
“三夏”生产和粮食收购事关粮食安全大局,使命光荣,责任重大,全市市场监管部门要尽心尽力,真抓实干,认真履职,对扰乱粮食购销和农资市场秩序的行为保持高压打击态势,切实服务保障全市“三夏”生产和夏粮收购工作顺利进行。
请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于7月30日前上报“三夏”生产和夏粮收购市场监管工作总结,并汇总报送本地区工作情况统计表(见附件)。
电子邮箱:pdsjjk2019@163.com
附件:“三夏”生产和夏粮收购市场监管工作情况统计表
2022年5月25日
附件
“三夏”生产和夏粮收购市场监管工作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公章): 填表: 审核: 日期:
问题类型 | 检查单位数量 | 立案数量 | 结案数量 | 移交线索数量 | 经济制裁金额(元) | 备 注 | |||
退还金额 (赔偿损失) | 没收金额 | 罚款金额 | 总金额 | ||||||
价格问题 | |||||||||
质量问题 | |||||||||
计量问题 | |||||||||
垄断问题 | |||||||||
其他问题 | |||||||||
合 计 |
问题类型 | 检查单位数量 | 立案数量 | 结案数量 | 移交线索数量 | 经济制裁金额(元) | 备 注 | |||
退还金额 (赔偿损失) | 没收金额 | 罚款金额 | 总金额 | ||||||
价格问题 | |||||||||
质量问题 | |||||||||
计量问题 | |||||||||
垄断问题 | |||||||||
其他问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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