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字号
- 索引号
- 000000053/2021-00001
- 发布日期
- 2021-09-14
- 主题分类
- 工作动态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按照市委统一安排部署,9月6日下午,市委第四巡察组专项巡察金融工作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反馈会在行政综合楼634会议室召开。
会上,第四巡察组副组长任艳莉同志反馈了本次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情况,指出市金融工作局在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决策部署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服务企业融资仍需加力,助力企业获得贷款存在短板,培育地方金融机构服务实体金融经济发展作用发挥不够,推动企业与资本市场对接成效不够明显;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存在差距,压降金融机构不良贷款不够有力,非法集资处置工作进度缓慢。推进“放管服”改革不到位,地方金融组织设立、变更和退出等事项审批效能仍需提升。
第四巡察组组长徐志远同志就抓好巡察整改作了讲话,并向市金融工作局党组明确了巡察整改的要求。一是要提高认识,切实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整改要求上来,严格落实整改要求,确保“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二是要落实责任,党组承担整改主体责任,党组书记承担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以强有力的措施推动整改落实。三是要真抓实做,突出重点抓整改,标本兼治抓整改,融入大局抓整改,确保整改取得扎实成效。
市金融工作局党组书记、局长吕文卿就做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作了表态发言。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全面认领,全力抓好专项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和落实,真正把反馈意见和建议作为提升各项工作的助力和动力。二是紧盯短板弱项,深入分析原因,明确目标任务,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对反馈问题逐一整改落实。三是压实主体责任,局党组严格履行落实整改工作的主体责任,坚持问题导向,带头落实整改,推动整改工作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