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字号
- 索引号
- 005452380/2021-00001
- 发布日期
- 2021-09-14
- 主题分类
- 信息化行业发展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各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
为贯彻落实省委实施数字化转型战略决策部署,重点突破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中的“痛点”“难点”问题,引领提升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起草的《2021年河南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揭榜挂帅活动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1年9月14日
2021年河南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揭榜挂帅活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委实施数字化转型战略决策部署,充分利用省内外技术和资源,重点突破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中的“痛点”“难点”问题,引领提升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考虑
聚焦装备制造、食品、电子信息、汽车、钢铁、有色、化工、建材、轻纺等行业,围绕企业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经营管理、运维服务等关键环节数字化需求,以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为重点,遴选发榜一批可复制推广、具有示范带动效应的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典型应用场景,征集省内外掌握关键核心技术、自主创新能力强的解决方案供应商进行揭榜合作,重点突破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中的“痛点”“难点”问题,引领提升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助力建设先进制造业强省。
二、发榜企业、揭榜单位条件
(一)发榜企业条件
1. 省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业企业,在行业内拥有较强竞争优势和影响力;
2. 应用场景为数字化新建项目,实施周期不超过1年,建成后能够显着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并可以在行业内推广应用;
3. 具有保障应用场景建设的资金投入,能够提供应用场景建设的配套条件;
4. 近3年无不良信用记录,无重大违法行为。
(二)揭榜单位条件
1. 省内外解决方案供应商或其组成的联合体(与发榜企业不能为同一单位或关联单位),拥有在河南省内开展业务的技术服务团队(省外单位应在河南省内设立分支机构,或者与河南省内单位建立合作关系);
2. 拥有充足的研发投入、良好的技术实力、稳定的人员队伍,产品、服务和解决方案具有自主知识产权;
3. 能够针对发榜企业应用场景需求,提出先进适用的系统解决方案,并具备组织实施的配套条件;
4. 近3年无不良信用记录,无重大违法行为。
三、工作程序
(一)发榜应用场景项目征集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各省直管县(市)结合实际,推荐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应用场景项目,统一纳入省级项目库。应用场景项目需求应明确具体任务、考核指标、时限要求、资金投入及对揭榜单位其他条件要求等内容。
(二)集中发榜
组织专家对入库的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应用场景项目进行集中评审、现场考察,按照技术路线先进、商业模式成熟、行业影响力大、示范带动性强的原则,遴选出符合条件的应用场景项目,通过揭榜活动启动仪式、门户网站和报刊媒体等方式向社会发榜公告。
(三)揭榜单位征集
省内外解决方案供应商或其组成的联合体提出揭榜申请,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组织专家、发榜企业负责人进行论证,择优确定揭榜单位候选名单。
(四)对接揭榜
统筹安排揭榜单位与发榜企业对接,发榜企业选择确定合作揭榜单位,双方细化落实合作具体内容,按有关规定签订合同,共同制定发榜应用场景项目可行性方案。对规定时限内提交合同和可行性方案的发榜应用场景项目,经公示无异议,统一发布成功揭榜公告。
(五)验收评估
成功揭榜应用场景项目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后,发榜企业申请验收评估,经评估确定完成建设任务的,按照有关程序予以结项。应用场景项目建设因客观原因或不可抗力无法按期按质完成,发榜企业提出终止申请,经审查论证后出具结论。
(六)推广应用
通过验收评估后,综合考量应用场景项目技术创新、模式创新、经济社会效益、行业推广价值等因素,遴选一批“优秀数字化转型解决方案”向社会公布,推动先进经验和成功模式复制推广。
四、支持政策
对通过验收评估的应用场景项目,优先列入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予以支持,并优先推荐、认定国家和省级相关试点示范。对入选的“优秀数字化转型解决方案”,开展分行业推广活动,组织行业内企业观摩学习,通过多种方式进行宣传推介。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各省直管县(市)要制定政策措施,对通过验收评估的应用场景项目,从资金、资源、技术、人才等方面予以支持。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发挥省制造强省建设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对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揭榜挂帅应用场景项目进行管理,包括项目征集、论证发榜、验收评估等工作。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各省直管县(市)要建立健全应用场景项目跟踪服务机制,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保障项目建设顺利推进。
(二)加强监督管理。加强对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揭榜挂帅应用场景项目的监督管理,发榜企业在总体方向不变、不降低考核指标的前提下,根据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实际情况,可以自主调整技术路线和实施方案,并将调整原因和内容经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审核同意后,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备案,作为最终验收评估的依据。对故意弄虚作假或串通骗取省财政资金的行为,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加强宣传引导。加强对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揭榜挂帅活动的宣传报道,及时发布政策文件,回应各方关切。对“优秀数字化转型解决方案”加大宣传推广力度,营造勇于探索、敢于创新的良好舆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