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路线、《义务教育法》和有关政策、法律法规,落实上级装备部门有关文件精神。
2.制定中小学校实验室及功能教室(计算机、音乐、美术、劳技教室),高中通用技术室建设的规划和组织实施,组织开展中小学实验教学和中招实验操作考试工作。
3.组织开展中小学图书馆(室)建设和管理工作。
4.组织中小学校所需实验室、功能教室的设备、仪器、体育器材、图书等物品的装备工作。
5.组织开展中小学实验教学优质课评选、实验教学优秀论文、优秀自制教具评选等活动。
6.组织中小学实验管理人员及图书室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
7.组织中小学校教育技术装备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评选工作。
站长 张贡献
无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冬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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