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字号
- 平教体安全〔2021〕15号
- 索引号
- 005452487/2021-00007
- 发布日期
- 2021-07-16
- 主题分类
- 校园安全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各县(市、区)教体局、高新区农社局,局属各学校,机关各科室及二级机构:
现将《365官方入口-app下载_mobile365-777_365提款一直在处理中教育体育系统防汛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1年7月15日
365官方入口-app下载_mobile365-777_365提款一直在处理中教育体育系统防汛应急预案
为确保全市学校(含幼儿园,下同)汛期安全,最大限度减少师生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365官方入口-app下载_mobile365-777_365提款一直在处理中防汛工作有关要求,结合我市教育体育防汛工作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1 总则
学校发生洪涝灾害突发事件时,依据预案科学防汛,提高学校防汛综合应急处置能力,使学校洪涝灾害处于可控状态,确保学校防汛和抗洪抢险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师生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维护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提供有力的支持和保障。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结合我市学校实际,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全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其所属学校遭遇突发性暴雨、洪水和台风引发的汛情防御和应急处置。
1.4工作原则
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认真贯彻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方针,坚持预防为主、防抢结合,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属地管理、条块结合,联动协作、保障有力的原则。
2组织机构
2.1 市教体局防汛抢险救灾工作指挥部
指 挥 长:李会良 党组书记、局长
副指挥长:苏红英 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国顺 党组成员、副局长
尹卫东 党组成员、副局长
许 钝 四级调研员
成 员:薛耀炜 办公室主任
薛建军 基础教育科科长
杨凯伟 财务科科长
赵宏亮 发展规划科科长
张培华 安全应急管理科科长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应急管理科,张培华兼任办公室主任。
2.2 防汛抢险救灾指挥部职责
指挥部主要负责执行上级领导和防汛抗旱工作指挥部门布置的工作和任务;传达上级防汛抗旱工作指挥部门发布的汛情预报、指示、通知、通告;部署和指挥各基层单位实施防汛抗旱救灾行动;督促各级各类学校加强对师生进行防汛抗旱知识教育。
2.3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2.3.1 常规工作。承担指挥部日常工作,负责组织编制修订防汛应急预案。
2.3.2 防汛教育和演练。组织各级各类学校对师生加强防汛抗灾常识的教育,组织防汛应急抢险救灾演练。
2.3.3 建立预警机制。根据上级防汛机构和气象部门发布的指令及时向各县(市、区)和各学校通报灾害天气并预警。
2.3.4 建立防汛工作网络。保持与上级防汛机构、各县(市、区)和各学校的通讯畅通,根据指挥部指令及时进行工作部署,根据预警级别启动相应应急预案。
2.3.5 值班及信息报告。每年6月至9月为汛期(特殊情况以指挥部指令为准),各县(市、区)和各学校实行24小时领导带班和教师值班及学校安全信息报告制度。
2.3.6 工作检查及灾情统计。每年定期对全市各县(市、区)和各学校进行防汛工作检查和受灾情况调查统计,及时掌握基层工作动态,上报上级相关部门。
2.3.7 宣传报道。及时报道在抢险救灾过程中涌现出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对抢险救灾工作形成工作简报。
3 预防与准备
3.1 思想准备。加强宣传、教育、培训和演练,做好防范突发性洪涝灾害的思想准备。将有效避险和自救互救的宣传、教育作为工作重点,增强广大师生对洪涝灾害的防范意识,建立师生自救互助体系,提高师生参与和自我保护能力。
3.2组织准备。建立健全各县(市、区)和各学校防汛组织指挥机构,完善防汛工作机制,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加强学校防汛抢险救灾队伍建设。
3.3工程准备。指导学校做好校舍的排查和抢修加固、对存在隐患的防汛设施及时进行除险加固,对跨汛期施工影响安全度汛的在建工程,要认真落实汛期施工应急预案,确保汛期施工安全。
3.4物资通信准备。各学校应按有关规定储备必需的防汛、抢险、救生、救灾所需的机械、设备、物资、器材等,以满足抢险急需。在重点防汛区域,做好救援设备、排水设备及防汛物资的预置,以应对突发性暴雨及洪水。同时,各县(市、区)和各学校要确保防汛信息畅通,确保雨情、水情、灾情信息和指挥调度指令能及时传递。
3.5防汛预案准备。各县(市、区)和各学校防汛机构根据市教体局防汛应急预案,编制和修订本辖区、本学校防汛预案、应急排水预案、低洼地区应急安全转移预案等,健全反应机制,主动应对洪水可能造成的各类危害。
3.6防汛日常管理。各县(市、区)和各学校要重视防汛日常管理工作,依法加强对各类学校防汛设施、行为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防汛机构、预案、队伍、工程、物资、通信等内容,发现漏洞和问题,督促责任单位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改,并跟踪检查落实整改情况。对重大问题,要按照权限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4 预警及响应
4.1汛情预警
由市气象部门和市城市防汛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宣布及解除。根据气象、水文、工程等信息资料分析汛情可能造成危害的程度由低到高划分为蓝色汛情预警(IV级)、黄色汛情预警(Ⅲ级)、橙色汛情预警(Ⅱ级)、红色汛情预警(Ⅰ级)四个预警级别。
4.2 预警响应
4.2.1 蓝色汛情预警响应(IV级):
各县(市、区)和各学校领导带班,人员到岗,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密切关注雨情、水情、工情、险情并及时报告相关信息;重点防汛部位抢险人员做好抢险的各种准备工作;提醒师生密切关注天气预报,注意安全。
4.2.2 黄色汛情预警响应(Ⅲ级)
各县(市、区)和各学校在蓝色汛情预警响应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领导带班,防汛重点部位责任人和相关人员加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组织处置、及时报告。
市教体局指挥部对重点学校应急准备情况加强调度和督察。重点学校做好师生安全避险准备,抢险人员按照防汛抢险预案,加强对重点部位的巡查,做好应急的各项准备工作。
学校应灵活安排教学活动,并对延误到校的学生不作迟到(缺课)处理。
4.2.3 橙色汛情预警响应(Ⅱ级)
各县(市、区)和各学校在汛情黄色预警响应的基础上,指挥机构人员、学校领导全部上岗到位,抢险人员一线待命。学校师生停止室外活动,转移危险地带师生到安全场所避雨,密切监视灾情。切断低洼地区室内外电源,密切监视危险化学品存储场所等重点部位,落实相应处置措施。
学校应灵活安排教学活动,并对延误到校的学生不作迟到(缺课)处理。
4.2.4 红色汛情预警响应(Ⅰ级)
各县(市、区)和各学校在汛情橙色预警响应的基础上,指挥部成员立即赶赴受灾现场,成立现场保卫、避险疏散、医疗救护、后勤保障等紧急抢险救援小组,现场组织指挥抢险救灾工作。
当本市发布暴雨黄色、橙色或红色预警信号,学校应作出相应安排,保障师生安全。
4.3 响应程序
4.3.1 指挥与协调
蓝色汛情预警响应(IV级)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黄色汛情预警响应(Ⅲ级)由副总指挥负责指挥调度;
橙色汛情预警响应(Ⅱ级)由总指挥召集指挥部全体成员集结到岗到位指挥调度;
红色汛情预警响应(Ⅰ级)指挥部成员立即赶赴受灾现场指挥抢险救灾工作。
4.3.2 抢险与救援
防洪措施无法抵御洪水,造成灾害时,按照以人为本、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首先组织救助和救治受灾人员,疏散、撤离并妥善安置受灾人员以及采取其他措施实施救助,避免拥挤踩踏,堵塞通道;同时采取最有效措施排除学校积水,做好物资转移,力争将损失减少到最小程度;要及时有效控制危险源,标明危险区域,封锁危险现场,划定警戒区,实行交通管制以及其他控制措施;组织有效的后勤保障,向受灾人员提供安置场所和生活必需品,并实施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以及其他保障措施。
灾害发生后,要及时掌握汛情灾情,向上级防汛办公室和有关部门报告情况,原则上每隔1小时向上级有关部门上报汛情及工作动态,必要时向有关部门请求人员、物资及技术支援。
4.3.3 善后处置
组织力量全面开展灾情核定工作,了解师生家庭受灾情况,妥善安置受灾师生、家属,做好遇难人员家属的抚慰工作;及时收集、清理和处理污染物,对过水后的校舍、设施进行防疫消毒,防止传染病发生;有条件的学校要采取有效措施,尽快恢复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开放安全的教室、礼堂等校舍,安置当地受灾居民。
5 应急保障
各县(市、区)和各学校密切协作配合,严格履行职责,切实保证应急指挥信息畅通、应急物资充足、技术装备良好、现场救援及时、紧急动员迅速有效等,确保学校防汛应急处置工作的顺利开展。
5.1 通讯与信息保障。各县(市、区)和各学校相关人员在进入汛期后,应确保指挥调度畅通,手机、电话、对讲机、网络等信息工具要确保24小时畅通。
5.2 现场救援保障。学校防洪的重点或容易出险的设施,应提前编制应急抢险预案,当出现新的险情后,立即派出抢险队伍赶赴现场,进行抢修和加固。
5.3 应急队伍保障。各学校要建立防汛抢险队伍,分别负责供电、交通运输、医疗保障、人员救助、学生疏散,现场处置,根据指令迅速到达险情现场,对险情进行紧急处置。
5.4 物资器械保障。各学校要储备必要的防汛抢险、救生、救灾所需的机械、设备、物资、器材等应急装备,以满足抢险救灾急需。同时要加强维护保养,科学规划存放地点,确保装备性能完好,并定期进行检查调试,及时更新补充。
6 监督管理
6.1教育培训。有计划地对应急救援和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专业技能。培训工作与实际相结合,采取多种组织形式,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做到合理规范课程、考核严格、分类指导,保证培训质量。
6.2应急演练。学校针对当地易发生的各类险情,每年定期组织1-2次防汛应急处置演练,明确演练的课题、队伍、内容、范围、组织、评估和总结等,从实战角度出发,强化抗洪抢险和疏散撤离演练,以检验、完善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
6.3责任与奖惩。防汛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在防汛和抢险救灾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按有关规定进行表彰和奖励。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重要信息,或者存在其他工作失误或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违纪违法行为以及延误、妨碍防汛突发公共事件处置,造成重大影响的,由有关部门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相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