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
河南天润真露饮料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结构代码、工商注册号) |
91410425672856127H |
法定代表人 |
王俊刚 |
地址 |
郏县渣元乡郏景路南段路西 |
行政处罚种类 |
1.没收侵权商品; 2.罚款。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平市监处罚(2022) 30 号 |
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号) |
16040030042 16040030005 |
违法事实 |
2022年6月28日,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向我局投诉,位于郏县渣元乡河南天润真露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菠萝爽口乐”产品,在无授权的情况下使用了瓶体标注有“青岛啤酒”“TSINGTAO”字样注册商标的玻璃瓶,该产品侵犯了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商标专用权。 根据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投诉,2022年6月30日,我局执法人员对位于郏县渣元乡郏景路南段路西的河南天润真露饮品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在该公司仓库发现瓶体有浮雕文字标注有“青岛啤酒”、“TSINGTAO”字样、净含量500毫升的“天润真露®”菠萝爽口乐碳酸饮料,经清点成品有1040件(每件9瓶,计9360瓶),回收的旧空瓶2260瓶,涉案产品瓶子共计11620瓶。 |
主要证据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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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一、二款 |
适用裁量标准 |
参照《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使用通则》第十二条;参照《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12.1.3依据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 |
陈述申辩或听证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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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审核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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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讨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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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内容 |
1.没收侵权商品计9360瓶; 2.罚款5000元整。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2年8月17日 |
行政处罚机关 |
365官方入口-app下载_mobile365-777_365提款一直在处理中市场监督管理局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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