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信息 | |||
受理编号: | 39377 | ||
信件标题: | 邮政储蓄银行宝丰支行内部管理混乱,造成我个人征信严重逾期,致使公司融资困难,严重影响公司经营 | ||
信件分类: | 投诉 | 提交时间: | 2022-08-14 |
信件内容: | 我叫刘占胜,现为河南旗聚节能科技服务公司法人代表,1976年生,男,汉族,身份证号为410421197606122056 。 2010年01月4日我从邮政储蓄银行宝丰县支行贷款37000元,贷款担保人为宋红伟。后因未能及时归还贷款,2011年4月28日我与担保人宋红伟二人被邮政储蓄银行宝丰县支行起诉到宝丰县法院,并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标的39060.48元,于2017年7月3日结案,执行结果39670.32元,此款项由担保人宋红伟代为偿还,邮政储蓄银行宝丰支行的员工孙永厚和牛铁军分别从宝丰县法院领取了执行款,宝丰县法院提供的相关材料可以为证。 今年6月份,邮政储蓄银行宝丰县支行员工周卢军电话通知,我还欠邮政储蓄银行宝丰县支行本金22311.64元,拖欠利息50216.77元,合计72528.41元。接通知后,我即与担保人宋红伟于7月4日一同去宝丰法院核实情况,并于7月6日与邮政储蓄银行宝丰县支行雷鸣行长当面交涉。在交涉过程中,雷鸣行长称是邮政储蓄银行宝丰县支行经办人牛铁军在法院领取执行款后私自截留并未上交银行,造成邮政储蓄银行将这笔贷款于2011年9月30日起列为呆账,并一直将我列为托欠银行贷款的当事人。邮政储蓄银行宝丰支行表示,目前只有在把牛铁军截留的执行款追回的基础上才能解决我的事情。但目前邮政储蓄银行的员工牛铁军已经死亡,问题一直无法解决。 因为邮政储蓄银行宝丰支行内部管理混乱,不仅造成目前贷款已经法院执行终结的基础上,我仍被列为托欠银行贷款当事人,更为重要的是严重影响了我的个人征信,影响已长达十多年,这期间对我的个人生活、企业经营影响巨大,损失不可估量。 我强烈要求邮政储蓄银行宝丰支行尽快解决此事,尽早恢复我的个人征信,并赔偿因十多年的征信受损所造成的巨大损失。 |
回复信息 | |||
回复内容: | 关于刘占胜所反映的问题,我县组织邮储银行宝丰支行、市分行、县金融业发展服务中心等有关部门专题研究,现将处理结果回复如下: 一、投诉人刘占胜账面欠款问题,邮储银行已妥善解决,本人不用再承担。 二、投诉人刘占胜反映的征信黑名单信息删除问题,邮储银行宝丰支行8月底已上报省行、总行,考虑到审批流程及时效性,预计两个月内可以实现黑名单的消除。 三、邮储银行已将处理结果当面告知反映人刘占胜,并将持续开展沟通,争取反映人满意。 | ||
回复部门: | 宝丰县 | 回复时间: | 2022-09-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