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对涉及到具体工作人员的违规和服务态度的问题,请您详细提供有关情况(具体时间、地点)和您的具体联系方法,以便有关部门进行核对。如果您不希望在网上公开您的问题, 可以选择“不公开”选项,提交后只能凭系统反馈给您的查询码进行查询。
信件信息
41134
咨询
2022-12-20
关于2023年春节放鞭炮的咨询
临近春节,网传放鞭炮被放开的声音不绝于耳,为了不被舆论带偏。咨询下政府相关部门关于放鞭炮的指导政策。
回复信息
市生态环境局
2023-01-09
您好,近日,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下发通知,2023年我市全域仍将禁售禁燃禁放烟花爆竹。
按照部署,各县(市、区)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管委会和市直有关单位将通过多种方式开展禁售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宣传活动。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就本区域有关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事项依法制定公约,配合做好禁止销售、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巡查、劝阻、警示等工作。市场监管和城管部门负责沿街商铺、市场、酒店、宾馆等单位的宣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