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统计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统计办:
为扎实开展统计“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不断提高源头统计数据质量,根据《河南省统计局统计执法随机抽查制度》(豫统文〔2016〕85号)和《365官方入口-app下载_mobile365-777_365提款一直在处理中统计局统计执法随机抽查制度》(平统文〔2016〕41号),决定于近期在全市开展2021年度统计“双随机”抽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对象
根据省局近期工作要求,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在全市开展2021年度统计“双随机”抽查工作。本次随机抽查对象为:全市范围内所有规模以上工业、有资质的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和住宿餐饮业、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规模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
二、抽查事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统计法实施细则》《河南省统计管理条例》等统计法律法规赋予的统计执法检查职责,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统计调查单位,对下列内容进行执法检查:
(一)依法提供统计资料情况;
(二)依法建立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和统计资料管理制度情况;
(三)依法为履行法定填报职责提供保障情况;
(四)依法配合统计调查和统计监督情况。
三、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区)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相关专业的自查和准备工作;
(二)市统计局将于7月中旬开始对抽中县(市、区)及抽中专业开展相关检查工作。
联 系 人:刘岩莉
联系电话:2639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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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