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科。研究拟订全市国内经济合作有关政策、规划,组织开展国内经济合作、招商引资、产业转移等重大活动;负责区域经贸合作、协作相关工作;负责全市引进市外资金的统筹规划和宏观指导;负责外地驻平经贸机构备案管理工作,指导外地驻平经贸机构、我市驻外地办事机构工作;指导联系外地驻平和驻外地商协会等社会组织工作。拟订全市促进对外经济合作的有关政策,依法监督和管理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业务,依法对市内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不含金融企业)进行申报;依法对对外承包工程单位经营行为进行监督管理;承担外派劳务人员权益保护相关工作;负责对外援助成套项目、物资项目实施企业资格审核;管理涉及我市多双边无偿援助和赠款(不含财政合作项下外国政府及国际金融组织对中国赠款)等发展合作业务;负责我市境外经济贸易合作区规划建设和管理;推动“一带一路”和“空中丝绸之路”经贸合作;负责与世界各国和台湾地区、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招商引资、经贸合作工作,研究该地区、国家经贸环境、贸易规则、投资政策、人文习俗等,负责与该地区、国家工商部门、经贸代表机构、商协会及企业等经贸机构和民间经济组织的联络;负责全市招商引资督查考评工作。贯彻落实全省开发区发展规划及政策措施,推动全市国家级、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协调全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系统的招商引资工作;负责国家级、省级相关开发区设立、撤销的受理申报相关工作;负责开发区发展分析统计和综合评价工作;负责研究开发区建设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处理意见;负责与综合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和各类口岸的协调联动工作。组织我市参加中国(河南)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