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滨街道办事处
工作职责:
(一)在区党工委、管委会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及市、区关于街道工作方面的指示,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街道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党的组织、宣传、统战、武装、群团等工作。
(三)负责发展街道经济,为街道经济组织提供人才、科技、信息和各种服务,以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推动街道经济发展和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四)负责做好辖区城市管理、公共服务和生态环境保护等综合管理工作。
(五)负责辖区内的稳定维护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受理群众来信来访、人民调解和治安保卫工作。
(六)负责做好优抚安置、社会救济、社会福利、拥军优属、社会保障等社会事务管理工作。负责做好辖区科技、文化、教育、卫生等方面工作。
(七)负责监督检查辖区内的安全生产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汛、防火、防震、防灾和抢险等应急管理工作。
(八)负责指导社区(村)开展组织建设与管理、制度建设与落实,发挥社区(村)居民委员会的群众自治组织作用。向区党工委、管委会和有关部门及时反映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九)负责辖区内征地拆迁安置工作,积极参与辖区设施规划编制建设和验收工作,做好辖区范围内重大事项和重大决策的建议工作。
(十)完成区党工委、区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1、党政办公室(政策法规室)(原党政办);
2、党建工作办公室(原组织办);
3、经济发展办公室(农业农村发展办公室、扶贫办公室、乡村振兴办公室)(原农综办、统计办、财税所);
4、社会事务办公室(文明文教妇联、民政所);
5、社区建设办公室(征地拆迁安置办公室)(原征迁办、各社区工作人员);
6、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办公室(原环保所、安监办、协调办);
7、党政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党群服务中心、社会保障服务站、退役军人服务站)(原劳保所、武装部);
8、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群众来访接待中心)(原信访办、司法所、综治办);
9、文化(旅游)卫生健康服务中心(原计生办);
10、综合行政执法队(原城管办)。
工作时间: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冬春) 3:00-6:00(夏秋)
联系电话:
0375-6189320(24小时值班电话)
办公地址:
365官方入口-app下载_mobile365-777_365提款一直在处理中新城区梅园路与滍阳路交叉口东50米东王营小区院内综合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