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确保政法机关担负好新时代职责使命的重要举措。今起推出专栏,系列报道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典型事迹,大力弘扬英模精神,在全系统营造“学习英模、崇尚英模、争当英模”的良好风尚,激励广大司法行政干警学英模、守初心、担使命、展作为。
何莹莹(汝州市司法局),女,35岁,中共党员,法律硕士研究生,公职律师。参加工作以来忠于职守、立足基层、关注民生。始终围绕镇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做到化解矛盾冲在前、依法治镇做在前、文明执法干在前。在群众中树立了良好的口碑,为提高人民群众法律素养,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5年来获得30多项荣誉,其中6项为省部级荣誉。先后被司法部授予“全国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大排查、早调解、护稳定、迎国庆”专项活动表现突出个人”和“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三项个人荣誉; “全国先进司法所”和“全国模范司法所”两项集体荣誉。2018年12月代表河南省在司法部组织的全国模范司法所长培训班上作典型发言。2020年11月被中央政法委长安剑评为全国月度“平安英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