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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省司法厅关于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延期考试时间等事宜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1-12-03 来源: 浏览次数: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经报司法部批准,河南省考区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将于12月19日举行。

          一、主观题考区设置

          根据我省主观题考试报名情况,报经司法部批准,全省共设置17个主观题考区,其中郑州、开封、洛阳、平顶山、安阳、新乡、焦作、濮阳、许昌、漯河、商丘、周口、南阳、信阳等14个考区为计算机化答题考区,三门峡、鹤壁、驻马店等3个考区为纸笔化答题考区。其中,郑州、洛阳考区选择纸笔答题方式的考生合并至三门峡考区,安阳、开封、新乡、焦作、济源、濮阳、许昌考区选择纸笔答题方式的考生合并至鹤壁考区,平顶山、漯河、南阳、商丘、信阳、周口考区选择纸笔答题方式的考生合并至驻马店考区。报名地在这3个纸笔化答题考区选择计算机答题方式的考生,就近分流至其他计算机化答题考区参加考试。其中三门峡考区计算机答题方式的考生分流至洛阳考区,鹤壁考区计算机答题方式的考生分流至安阳考区,驻马店考区计算机答题方式的考生随机分流至周口考区、漯河考区、许昌考区。考试地及考点以准考证显示为准。

          二、打印准考证及考试时间

          确认参加主观题考试人员,可于12月15日至12月18日登录司法部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主观题考试时间为12月19日9:00-13:00,考试时间240分钟。

          应试人员可登录司法部网站查看计算机化考试模拟答题系统,了解主观题考试答题方式和答题要求。

          三、疫情防控要求

          应试人员参加主观题考试,应当遵守国家、考区所在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各项规定,自觉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1、请考生认真阅读准考证注意事项,随时关注考试地司法局官网,关注是否需要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及其他具体疫情防控规定。按当地有关规定执行。

          2、每日健康打卡及签订健康承诺书。司法部官网和微信公众号设置“应试人员每日健康打卡”功能,即应试人员应于12月5日起,每日进行自我健康状况监测并完成在线信息填报;同时,在准考证打印页面设置《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应试人员健康承诺书》,应试人员签订承诺书后方可打印准考证。

          3、通过“微信”、“支付宝”、“国家政务服务平台”、“豫事办”等健康码模块填报个人健康信息、申领考区所在地“防疫健康信息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

          4、考生至少提前70分钟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接受“健康码”“行程卡”查验、体温检测、身份核验。考生进入考点时,应主动出示准考证、身份证、“健康码”和“行程卡”,并接受体温测量。

          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低于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症状、“健康码”和“行程卡”正常的考生,方可进入考点。

          现场第一次测量体温异常的,适当休息后使用其他设备或其他方式再次测量体温。再次测量正常的,可以进入考点;仍然异常的,须经驻点防疫(医护)人员进行专业评估,具备考试条件的,由工作人员做好记录,考生签字确认,进入隔离考场考试;不具备考试条件的,不得参加考试。

          5、考试过程中,考生出现发热(高于37.3℃)、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应及时向考场监考人员报告。经现场医务人员会同考点研判认为可以继续参加考试的,安排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研判认为不能继续参加考试的,考点总监考按照相关规定报告当地防疫部门并按要求进行处置。

          6、考生如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或者已治愈未超过14天的病例、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经考点专业人员评估后认定不适合参加考试的人员,原则上不准予参加考试。

          7、入境人员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应当符合国家和考试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政策相关要求,方可正常参加考试。

          8、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无呼吸阀)等防疫物资。考前入场和考后统一离场阶段,除在通过考务安全管理系统进行人脸识别及进入考场监考老师检查时摘下口罩外,均要佩戴口罩。考试期间可自主决定是否佩戴口罩,因考试机间距、防疫等需要考试期间佩戴口罩的遵守考点要求。考生入场和散场时要按考务人员的指令有序进入和离开,不得拥挤,保持人员间距1米以上。

          四、其他事宜

          应试人员(包括香港、澳门居民和台湾居民)参加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的其他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告》(第4号)执行。

          应试人员主观题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公布及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将根据司法部安排另行公告。

          河南省司法厅    

          2021年12月3日  

          

          河南省司法厅及各考区所在地省辖市司法局咨询电话及官方网址:(接听电话时间为法定工作日上班时间)

          河南省司法厅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处

          0371-65906767,65906996

          (http://sft.henan.gov.cn/)

          郑州0371-67651166

          (http://zzsfj.zhengzhou.gov.cn)

          开封0371-23888552

          (http://sfj.kaifeng.gov.cn/)

          洛阳0379-63334167

          (http://sf.ly.gov.cn/)

          平顶山0375-4890882

          (http://sfj.handeh.com/)

          安阳0372-5969110

          (http://sfj.anyang.gov.cn/)

          新乡0373-2027277

          (http://sfj.xinxiang.gov.cn/)

          南阳0377-63196926

          (http://sfj.nanyang.gov.cn/)

          信阳0376-6810617

          (http://sfj.xinyang.gov.cn/)

          驻马店0396-2961600

          (http://sfj.zhumadian.gov.cn/)

          商丘0370-3263159

          (http://sfj.shangqiu.gov.cn/)

          许昌0374-2628003

          (http://sifaju.xuchang.gov.cn/)

          周口0394-8206271

          (http://sfj.zhoukou.gov.cn/)

          焦作0391-3569882

          (http://sfj.jiaozuo.gov.cn/)

          漯河0395-2957899

          (http://sfxz.luohe.gov.cn)

          濮阳0393-6681039

          (http://sifa.puyang.gov.cn/)

          鹤壁0392-3328022,3222291

          (http://sfj.hebi.gov.cn/)

          三门峡0398-2817108

          (http://sfj.smx.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