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end id="h4sia"></legend><samp id="h4sia"></samp>
<sup id="h4sia"></sup>
<mark id="h4sia"><del id="h4sia"></del></mark>

<p id="h4sia"><td id="h4sia"></td></p><track id="h4sia"></track>

<delect id="h4sia"></delect>
  • <input id="h4sia"><address id="h4sia"></address>

    <menuitem id="h4sia"></menuitem>

    1. <blockquote id="h4sia"><rt id="h4sia"></rt></blockquote>
      <wbr id="h4sia">
    2. <meter id="h4sia"></meter>

      <th id="h4sia"><center id="h4sia"><delect id="h4sia"></delect></center></th>
    3. <dl id="h4sia"></dl>
    4. <rp id="h4sia"><option id="h4sia"></option></rp>

        搜索推荐:
        您的位置: 首页 > 专题专栏 >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
        关于深入推进城市管理局各级党组织与社区党组织结对共建工作的通知

        来源:机关党委

        作者:史帅

        时间:2021-01-15

        点击量:

        局属各党总支、党支部:

        为健全完善城管局各级党组织联系基层、党员干部联系群众机制,提升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水平。按照《中共365官方入口-app下载_mobile365-777_365提款一直在处理中委 365官方入口-app下载_mobile365-777_365提款一直在处理中人民政府关于建立“五个一”工作机制加强城市社区治理能力建设的意见(试行)》(平发〔2019〕13号)精神,现就深入推进局属各级党组织与社区党组织结对共建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与范围

        根据推进疫情防控工作常态化要求,结合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由各总支、支部及其所属二级机构按照行政区划确定联系1-2个社区。

        二、主要任务

        (一)丰富联系内容。各总支、支部主动到报到街道党工委、社区党组织实地调研,深入了解情况,搞好工作对接,

        制定资源、服务、项目“三张清单”。立足城市建设和本单位实际,与社区党组织制定结对共建工作方案,分别签订结对共建协议书;根据社区需求、自身职能等,列出资源清单;结合党员个人特长、社区重点工作、认领岗位等,制定志愿服务清单;双方共同协商确定年度结对共建项目清单,明确共建内容、推进措施以及责任人、完成时限等,项目化推进落实。

        (二)开展为民服务。发挥自身优势,为社区开展结对共建活动提供便利条件,共同推动文明城市创建、环境整治、社区治理等中心工作,每季度为社区至少办理1-2件实事。组建党员志愿服务队,广泛开展居家养老、微心愿认领、法律援助、文化活动、心理疏导等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党员每月到社区开展志愿服务不少于4个小时,通过认领项目、结对帮扶、微心愿助力、实事代办等形式,使每个社区培育打造3-5个特色志愿服务品牌。

        (三)共筑“党建联盟”。各总支、支部与社区党组织要通过共同开展“主题党日”活动、联席党课、情景式教学等形式,定期组织学习交流,推动党建和社区党建双向提升。持续开展“双进双服务”“党员奉献日”活动,落实在职党员“双重管理”制度,对在职党员进社区报到工作实行积分管理。积极配合街道党工委、社区党组织设计载体、创新方法、丰富内容,开展各种结对共建活动。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总支、支部要高度重视结对共建工作,纳入党建工作整体布局,摆上重要日程,加强统筹谋划。每半年至少要研究一次结对共建工作,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到社区报到、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各总支、支部要做好日常组织实施、跟踪管理、督促检查等工作。

        (二)选树先进典型。以“两学两比两争”为牵引,发现培养在结对共建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先进集体,通过电视、报刊等方式及时宣传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营造浓厚氛围,推动结对共建工作常态长效。

        (三)加强考核激励。各总支、支部要将结对共建工作作为推荐红旗党建单位、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的一项内容,每年年底,各总支、支部要及时将社区党组织对本单位提出的评价意见,及时汇总到局机关党委,报送市直工委组织部备案。评价为“优秀”等次的,优先作为评先评优的推荐对象;评价为“不满意”等次的,取消当年“红旗党组织”评选资格,单位在职党员进社区报到率低于90%,党员积分60分以下率高于20%的,取消当年单位党内评先评优资格。

        5月27日前,各总支、支部将与社区结对共建工作“三个清单”、工作台账、统计表(附件1-附件5)报局机关党委。

         

         

        附件: